1.如附件檔。
11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1150727.pdf
2.經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二週內向本園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報告表】:含一般體檢、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反應、A型肝炎IGM體、B型肝炎等血液檢,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予以取消錄取資格。
3.於到職前繳交3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以上如無法繳交,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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