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 星期四

中華民國選拔參加日本第50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

選拔參加日本第五十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辦法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外交部、文化部。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 協辦單位:日本美育文化協會、(百點牌)飛龍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四、 承辦單位:高雄市新上國小
五、 目  的: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國際性世界兒童美術教育展。
 提倡青少年正當娛樂,提高美術教育水準。
六、 參加對象:全國國中、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
七、 參加作品:內容:不拘。
     繪畫媒材: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    格:限四開39公分×54公分
八、 參加件數:每學童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刪除,團體件數不限。
九、 評選方式:
 聘請各地區兒童美術教育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選出各年級最佳作品送往日本大會評選。
十、 大會收件:日期108年10月20日以前
               地點高雄市新上國小(813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
十一、奬  勵:
(1) 特優600件發給奬狀,並選送日本參加國際兒童畫展(得視水準錄取件數)。
(2) 優選獎600件發給奬狀,視情況選送國外參加國際兒童畫展。
(3) 指導老師由各縣市政府依權責給予敘獎。
十二、注意事項 :
(1)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模仿及成人加筆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者並追究其責任。
(2)一律以就讀學校名稱送件(非立案之私立學校,幼兒園不予評審)。
(3)參加之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有出版、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權利。
(4)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送件參加比賽。
十三、標籤格式: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打字或正楷填入各欄填寫不清楚或校名與校址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內容請填妥一致,校名、校址務必詳細填寫清楚)。
十四、 本簡章可由高雄市新上國小網站http://www.shsps.kh.edu.tw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http://www.kaearoc.org.tw 公布欄下載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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